第一章总则 1.0.1为了保证园林树木绿化施工成果,使园林树木养护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、规范化、法规化的科学轨道,保证园林树木健壮生长发育,巩固首都绿化成果,特定此规范。 1.0.2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城镇地区园林树木的养护工作。 1.0.3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82年12月颁布的《城市绿化条例》以及对园林树木养护工作经验和技术总结制定的。 第二章 术 语 2.0.1整形修剪:用剪、锯、捆绑、扎等手段,使树木形成一定形状。 2.0.2灌溉:也叫浇水,给土壤补充水分,满足树木生长需要的措施。 2.0.3灌冻水:土地封冻前对土壤充足灌溉,以利树木安全越冬。 2.0.4古树名木:树龄达百年以上或名人与树木轶闻,具有某种纪念意义的树木。 2.0.5树冠:树木观赏的主要部分由大量枝、叶、花果等组成。2.0.6行道树:道路两旁行列式栽植的树木。 第三章树木养护质量标准 第一节一级标准 3.1.1生..